point再談幫會

  一般人聽到╳╳幫╳╳會,總將它想成是逞勇鬥狠、為非作歹的不良組織,那麼,誤會就大了!清幫、洪門存在中國的民間社會已有數百年之久,但受盛名之累而被污衊醜化亦已久矣!溯尋中國幫會的演進,你將會明瞭幫會結納的動機──其秉忠尚義、與行俠仗義、無畏犧牲效忠國族的史實。

  對於存在我們這個社會當中,那些所謂黨、幫、派、教、會、社,這些個社會團體組織,您知道多少呢!對於它們的存在,您又瞭解多少呢?

  當然,若您是某種社團的一份子,基於共同理念的結合,必然知道它的本旨與精神,對於它的存在價值,也有一定程度的認同和參與。反之,對那些您不曾接觸的社團,亦必因為陌生,而不知其所以然了;但憑人云亦云或道聽塗說,只會加深人們的誤解和謎團罷了,「它」是怎麼一回事,還是抓不著邊。今天我們就最為人誤解與詬病的幫派、幫會來談談吧!

  我們生活在這個社會上,由於實際環境的需要,都需要朋友,都渴望情誼。藉著晤聚相處、交往共事,達到互助、互惠的目的;擴而大之,由此關係而產生一些社會團體。「幫」就是最常見、最通俗的一種。基於其本身利益的納護與獨立的排他性,聚集結合而成的「幫」;在銀錢往來方面有所謂「錢幫」,至於鹽、茶、米、糧、雜貨也有其相關性質「幫」的組織,以達到彼此在供需與價格上配合;總之「幫」的名目之多、類別之雜,實不勝枚舉,但其目的不外是為了維護保障共同的利益達到互助的目的。

  倘若漫無目的、無所事事,但知逞勇鬥狠,甚至為非作歹,這種走入歧途的團體,就變成了不良幫派。不良幫派違法犯紀,危害社會安定,當然就得取締剷除。

  反之,那些有崇高理想,正確宗旨,光明正大,作為有利於國家民族,真正遂行互助合作,造福群眾,個人與家庭的社團,即使稱為幫,稱為會,只要值得參與,不是邪惡的社團,我們絕不能因為它的稱呼,就盲目的排斥它、打擊它,甚而誣蔑它。反而應該在確切了解之後,讚助它、肯定它,使在發揮社會互助存在價值下,發揮其正常的功能。

  華夏中原漢民族第一次亡國於蒙古人所建立的元朝,倖賴朱元璋以「明教」結合民眾,以民族大義激勵,終將蒙古人趕回漠北,建立漢民族的「明朝」,不幸二七七年後再亡於內憂與外患的流寇與滿清,漢人再遭受亡國之苦,滿人以低文化與少人口的異族,去統治征服高文化及數十倍人口的漢人,籠終,羈靡之外高壓與屠殺兼而用之,但是仁人志士的負隅頑抗,滿清卻花了整整四十年,才完成全國的統一。當時在滿清政府高壓統治下,雖然各地民眾反抗意識不甚明顯,但卻非常普遍而且深入。而真正傳播民族俠義精神與思想的就是民間流行的俠義小說,此外並藉著說書、彈唱、戲劇的流通使得人人知曉。

  當局為摧殘民族忠義精神思想,清廷仍大興文字獄,從順治到嘉慶大文字致禍的讀書人,就有九十六起之多。同時更對民間百姓頒下薙髮令,窮凶極惡的誅戮明宗室後裔及降臣叛將,民眾稍有違抗即血腥屠城,於是嘉定三屠、揚州十日慘事相繼發生,迫使漢人屈服。亡國之民,受盡蹂躪摧殘。於是有志之士乃競相結合,以民族思想為根基,以忠義精神為前導,效法桃園的義氣,凝聚合成為廣泛的道義結社,並逐漸擴展到社會各階層,各行業,於是大江南北,黃河下游,海外域內到處都有道義結社的幫會組織,其目的無非是伺機而起驅逐韃虜。

  觀「復社」原期是經由學術傳播,進而藉著「科舉」的成就來構成政治性的團體,達到改革政治現況的目的。但因遭受亡國之劇變,又不甘受異族之侵凌,於是便盡一切的奮鬥,與努力來扶持朱明諸王,其明知不可為而毅然為之,全力為維擊民族精神的壯烈犧牲,是浩瀚鉅大,可歌可泣,而至為世人欽佩的。

  再者,有感於明朝士大夫之不學無術,沒有氣節操守,是國家淪亡的主因。於是先賢大儒乃將種族大義,民族精神隱入民間道義結社「幫會」之中,於是行俠仗義者皆多屠沽之輩。

  先賢大儒顧亭林、黃梨洲、王船山、李二曲、朱舜水等人又在縝密的規劃與設計之下,串連各地的「鏢局」,「武館」得以明正言順的儲訓武技人才,同時更藉走鏢之便在各地往返聯繫,互通音訊消息,與此同時又與「票號」建立密切關係,俾通匯資財以應起事之需。

當我們把這些行業,彼此間錯綜複雜的關係,與相互溝通聯繫的往來,作全盤而又綜合性思考時,不得不衷心佩服先賢大儒的高瞻遠矚與規劃宏遠了。

「洪門」:凡事以抗拒當朝為奮鬥的目標,於是競向開山立寨,扯旗掛帥,聚眾起義。但凡任何使清廷困擾之事,都樂而為之。是公開對異族政權的挑釁者。

「清門」:隱附於漕運之中,蓄勢待時,伺機配合洪門,帶領漕運相關群眾,劫糧起事,俾足食足兵,大事可成。

「理教」:則藉勸戒煙酒,對人向善,暗中聚眾,以及提供公所,齋堂使清、洪人士得以聯繫。

「鏢局」:藉走鏢之便各地勾串聯繫,互通訊息。

「武館」:訓練群眾武技,以備不時之用。

「票號」:通匯資財,以備起事時之需。

  試想在有人,有糧,又有餉,還有武技,更有組織的情況下,到底是意欲何為呢!

不言而明,侵機起義也。

  吾人縱觀朱舜水先生所著「陽九述略」中「滅虜之策」起句即為:

「滅虜之策不在他奇,但在事事與之相反」彼以殘,我以仁,彼以貪,我以義;解其倒懸,便已登之衽席;出之湯火,斯為沃之以清涼;則天下之赤子與天下英雄豪傑,皆我襁褓之子,同氣之弟,安有不合群策群力,以報刺骨之深仇哉」?

  這豈不正是民間道義結社清、洪幫創始之明確訓示嗎!

  由於幫會事事與之相反的作為,與執政的滿清政府,自然成為必須消滅的死敵,於是一切污衊醜化,故數百年以來,人們習以為常,但凡提幫道會,以及加入幫會,勢必背上「原罪」,偉大如孫中山先生亦諱「幫會」二字,而以「會黨」代之,吾人能有此認識亦不易了,而今順應潮流稱「社團」可也,以免受累名之累了。